学校原副校长刘亚、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违反高校领导干部、教职工兼职管理规定,未经审批长期在多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违规兼职取酬,其中汤谷良个人违规获利高达152万元,属于典型的违规经商办企、兼职牟利问题。
处置结果:二人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违规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案例总结与反思:高校领导干部、学科带头人违规兼职取酬,是典型的“名利双收”式违纪。高校公职人员的职权、专业资源、行业影响力属于公共资源,未经审批违规在外兼职牟利,极易引发利益冲突,导致公职人员精力外流、偏离教书育人主责主业,甚至利用校内资源为校外企业输送利益。该案例警示全体高校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兼职报备、从业限制规定,厘清公私边界,杜绝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牟利,坚守为师、为官的廉洁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