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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 高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五)

作者: 时间:2025-05-29 点击数:

五、违反职业道德的典型案例

案例十八:南京大学教师梁某学术不端问题。2018年10月,媒体曝光了南京大学教师梁某的多篇论文涉嫌抄袭、一稿多投以及她在教学中态度不端而被南京大学本科生举报等诸多问题。经调查后,南京大学给予梁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某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国家级人才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

案例十九: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师戴某抄袭剽窃问题。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师戴某在其2018年申报的基金项目“近现代建筑遗产记录信息化技术及其保护再利用研究”申请书中,抄袭剽窃了其在2014年评审过的东南大学教师方立新获资助基金项目“南京民国建筑修缮BIM模型实例库的构建及其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研究”申请书的内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取消戴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议、评审资格7年并给予其通报批评。

案例二十: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严某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问题。2021年11月23日下午,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女生举报该校教师严某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并骚扰多名在校女生。11月23日晚,上海外国语大学发布公告称,经查,严某的行为已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恶劣。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严某予以解聘;并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启动党纪政纪处分程序。

案例二十一: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师王某、武某不正当关系问题。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根据相关规定,学校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案例二十二:某高校辅导员陈某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陈某在担任辅导员期间,先后收取8名学生及家长的购物卡、红包及礼品等共计16000元。学校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经研究给予陈某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专业技术等级由十一级降至为十二级,违纪所得被收缴,并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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